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19年英语辅修专业或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
实施办法
为做好2019年英语(非师范)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教育管理,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与录取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校在读2018级高招非英语类专业、入学时高考英语单科考试成绩在110分(含)以上的品学兼优学生可以报名。
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在教务处相关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一年二期期末)填写报名表,向外国语学院报名。
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按照入学时高考单科英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二、辅修规模
外国语学院每年招收1-2个班,每个班人数控制在45人左右。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英语辅修专业(学位)教育修读人数超过30人才能开班。
三、修业时限
从大学二年一期起修读英语辅修专业(学位)规定的课程,修读时限不能超过其主修专业的最长学习时限。
四、辅修专业(学位)证授予
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执行。
五、毕业学分
英语辅修专业(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30学分,专业核心课程20学分,毕业论文6学分,总计56学分。
六、教学及成绩管理
1、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英语辅修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学工作纳入教务处统一管理,外国语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2、外国语学院负责英语辅修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学过程组织及管理,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的制订,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课程教学质量监控,学生成绩管理,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授予资格初审,档案管理和班级管理等。
3、按照教务处要求,辅修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或周六周日白天。如与学生主修专业授课时间有冲突,学生应优先修读主修专业课程,所耽误的辅修专业课程,由学生自行安排补修。
4、 英语辅修专业(学位)教育课程考试尽量与该专业课程考试同卷同堂进行。当条件不允许时,由教务处协调,外国语学院单独组织考试。英语辅修专业(学位)教育课程考核方式和难度与英语专业课程考试标准一致。
5、学生在主修专业已修的课程若与英语辅修专业(学位)教育培养计划中某门课程相同(指课程名称、学时、学分)或高于其要求(指课程名称相同,学时、学分高于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计划中相应课程的要求)时,在修读英语辅修专业(学位)教育时可以免修或免听该门课程,但必须在成绩单上如实填写,并注明课程免修或免听。
6、学生辅修专业(学位)教育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可以参加补考,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可参加重修。需重修的学生在该门课程开课前向外国语学院教务办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7、英语辅修专业(学位)教育课程成绩由外国语学院任课教师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修业完成后,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将成绩单一式两份分别存入学校档案和学生个人档案。
外国语学院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