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办学新理念要求,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厚植“爱我一师”的爱校情怀,树立“兴我一师”的使命担当,形成“我与一师共成长、同发展”的价值认同,经研究,决定评定2024—2025学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学院“优秀班长”“优秀学生干部”。以下为各类奖项评选方案:

一、评定原则

1.以班级为单位,按名额评选。由学院推选的,经学院学工办汇总、党政联席会审核后,报学生工作部审定。

2.公平、公正、公开,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二、评定范围

1.校级先进班集体:2024年9月—2025年7月学校设定的行政班级参评,2025年上半年毕业班级不参评。

2.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2024年9月—2025年7月在籍在校学生参评。其中寝室长可参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3.院级优秀班长:2024-2025年担任2023级、2024级所有行政班班长。

4.院级优秀学生干部:2024年9月—2025年7月在籍在校学生参评。其中寝室长可参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注:以下情况取消评优资格

1.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以文件为准)且还未申请撤销处分者取消其个人及其所在寝室、班级评优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2.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被给予通报批评且还未达到申请撤销时间或者未申请撤销者,取消其本人评优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评定条件

(一)校级先进班集体

1.班集体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学校的安定团结,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具有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班风,班、团干部能形成合力,团结协作,起模范带头作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3.全班同学学习刻苦,学习气氛浓厚,课堂纪律好,认真考勤;全班考试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无学生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年度补考率低。

4.全班同学坚持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踊跃参加校、院组织的文艺演出和体育竞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5.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项劳动,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实践有一定成果,各项活动的开展居学院前列。

(二)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满足《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详见附件1)中的评定条件。

(三)院级优秀班长

1.团结同学、尊敬老师,热爱班集体,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班级中起榜样示范作用,。

2.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年度学习成绩前15名,无课程考试科目不及格现象;

3.本人无违纪处分情况,且其所在寝室、所在班级无受违纪处分的同学。

(四)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满足《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详见附件1)中的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

四、评定程序

(一)校级先进班集体

按班级数的10%评选4个“先进班集体”,采取班级自主申报、量化考核打分的方式确定初选名单,再经学院评优评先评审小组评议、党委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最终名单并公示。

(二)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按班级人数6%、5%的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班级,对于2024-2025学年获得过“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书香班级”“和谐心灵班级”等荣誉的班级给予1个三好学生或者优秀干部的奖励(详见附件2);各班级符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评定条件的同学自主申报,然后采用量化考核的方式确定班级推优初选名单,经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无异议后提交至学院,再经学院评优评先评审小组评议、党委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最终名单并公示。

(三)院级优秀班长

采取个人自主申报、量化考核打分的方式确定初选名单,再经学院评优评先评定小组评议、党委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最终名单并公示。

(四)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各班级符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评定条件的同学自主申报,然后采用量化考核的方式确定班级推优初选名单,经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无异议后提交至学院,再经学院评优评先评审小组评议、党委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最终名单并公示。

五、评定细则

(一)先进班集体评定细则(附件3)

1.班级月评(25分):满分25分,按照上学期班级月评平均分排名,第1名25分,第2名23分,第3名21分,依次类推。

2.申报材料(25分):要求申报材料重点突出、数据翔实、班级特色鲜明等。具体要求如下:

(1)班级建设(占申报材料的20%)

班级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班级活动的组织与执行情况;班级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是否有独特的班级特色项目;特色项目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2)学风建设(占申报材料的20%)

班级整体成绩情况;学习互助小组的建立与运作;参与各类学科竞赛的成绩;学术科研成果。

(3)思想引领(占申报材料的15%)

班级成员的思想道德水平;班级开展思想引领活动情况;参与党团活动情况。

(4)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占申报材料的20%)

参与各类社会实践的情况;创新创业项目的表现及成绩。

(5)文体活动(占申报材料的10%)

班级文体活动组织与开展情况;参与学院、学校、校外文体活动及文体竞赛的表现及成绩。

(6)志愿活动(占申报材料的10%)

班级特色志愿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班级成员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7)材料呈现效果(占申报材料的5%)

是否有错别字、病句等句法问题;排版效果等。

3.现场答辩(20分):由答辩评委小组进行打分评定。具体答辩评定标准见附件6。

4.观众代表投票(20分):按照票数排名,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依次类推。

5.附加分(10分)

(1)2024年9月至今在院部大型活动(毕业晚会、三下乡、迎新等)参与人员加0.2分/次,主要负责人加0.4分/次;

(2)2024年9月至今班级同学作为院部队员,参加大型体育比赛活动(如篮球赛、排球赛、乒乓球赛、羽毛球赛、足球赛、校运会等),加0.1分/人/次,在校运会中获奖的,加0.2分/人/次;

(3)高年级班级专四通过率80%以上加1分,70%以上加0.8分,60%以上加0.6分,50%以上加0.4分,40%以上加0.2分,其余不加分。

(4)班级同学所在寝室被评为优秀寝室(包含混寝)加0.1分/次

(5)班级团课、安全班会出勤率居全院前三的班级加1分

(6)各班当届校干、院干、朋辅、教官人数可加班级分0.2分/人(以推文公示名单为准);

(7)2024年9月至今,以班级为单位获得的集体性荣誉院级0.3分/次,校级0.5分/次,如先进团支部、优秀志愿班级、先进班集体、书香班级、和谐心灵班级和卫生文明班级等(也包括军训中连队获得的荣誉);

6.扣分项

(1)班级同学出现重大违规违纪情况(校级)扣1分/次;出现违规违纪情况(院级)扣0.5分/次;

(2)班级劳动教育打扫出现扣分情况,按照“外国语学院权益与生活服务部劳动教育打扫情况汇总表”给予扣分。

(3)班级团课、安全班会缺勤率(含旷课、请假、迟到、早退人数)居全院前三的班级扣1分

(二)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定细则

1.校级三好学生量化考核细则(附件4)

考核总分计算方式:考核总分=“品德好”得分+“学习好”得分+“身体好”得分

(1)“品德好”(占总分的40%)

品德好得分=素质能力分+班级投票得分

①素质能力分(20分):为上学年两学期的平均素质能力分。

②班级投票(20分):根据票数排名来确定分数,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第三名18分,以此类推。

(2)“学习好”(占总分的45%)

“学习好”得分=文化成绩得分+专四通过情况得分+专业竞赛得奖得分

①文化成绩(25分):根据排名来确定分数,第一名25分,第二名24分,第三名23分,以此类推。

②专四通过情况(10分):优秀10分,良好9分,通过7分,未通过4分;对于24级同学,此项直接计10分。

③专业竞赛得奖(10分):国家级10分,省级9分,校级8分,院级6分。包含书法、征文、歌唱、诵读、科研等学术类,如清风书画杯、“学习青年毛泽东红色征文、省教育厅“党在我心中”歌咏大赛、主持人大赛、程序设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公共艺术展、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湖南赛区、艺术中国作品展、“亲情中华·汉语桥”。只可选择一项最高分加分,时间范围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

(3)“身体好”(占总分的15%)

“身体好”得分=体育成绩得分+体测成绩得分

①体育成绩(10分):计算上学年两学期的平均体育分;22级卓越班的同学此项直接计为10分。

②体测成绩(5分):以信息门户中的体测成绩为准;22级卓越班的同学此项直接计为5分。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细则(附件5)

考核总分计算方式:考核总分=综合分+干部任职情况得分+任职表现得分

(1)综合分(占总分的50%)

①文化成绩(占综合分的40%):根据学生在文化成绩计算。

②综测成绩(占综合分的60%):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计算。

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40%+综测成绩×60%

(2)干部任职情况(占总分的30%)

①基础分:20分。

②加分项:核心校干/院干/核心班委:+5分;普通校干/院干/重要班委:+4分;普通班委:+3分。

叠加规则:校干/院干/班委的分数可以叠加。

核心班委为班长、团支书、副班;重要班委为学委、宿委、纪委。

(3)任职表现(占总分的20%)

①班级渠道:

通过班级同学民主投票来评定,根据排名来确定分数,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第三名18分,以此类推。

②院干渠道:

通过各组织院干民主投票来评定,根据排名来确定分数,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第三名18分,以此类推。

(三)优秀班长评定细则(附件6)

1.班级月评(30分)

2.综测排名(30分)

3.述职报告(20分):针对上学年的班长工作进行述职报告

4.班长答辩(20分)

其中包括答辩班长的整体印象(3分)、口头表达(2分)、对于班级的班级管理(5分)、对班长职务的工作设想(5分)、现场提问(5分)。

(二)院级优秀干部评定细则

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细则(附件5)一致

六、材料上交说明

1.需上交材料要求

(1)校级先进班集体

①《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评审登记表》(详见附件7)推荐单位意见一栏无需填写,只需填写好基本信息与主要事迹简介。纸质稿与电子稿都需上交。

②撰写《班级先进事迹材料》(封面模板已给出)要求真实数据及事实支撑,并提供上述材料中所提及的荣誉、奖励的证明材料。纸质稿与电子稿都需上交;

③《先进班集体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8)。只需要交纸质版。

(2)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①《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评审登记表》(详见附件9)、《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登记表》(详见附件10)中照片统一为一寸蓝底彩印,推荐单位意见一栏无需填写,撰写相关材料时,要求真实、丰富。纸质稿与电子稿都需上交。

②《2024-2025学年三好学生量化考核表》(附件4)、《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干部量化考核表》(附件5)纸质稿与电子稿都需上交。参评同学需上交纸质支撑证明材料。

③《2024—2025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班级票决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1)。纸质稿与电子稿都需上交。

④《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汇总统计表》(详见附件12)只需上交电子稿。

(3)院级优秀班长

①《外国语学院2024—2025学年度院级优秀班长评审登记表》(详见附件13)中照片统一为一寸蓝底彩印,推荐单位意见一栏无需填写,撰写相关材料时,要求真实、丰富。纸质稿与电子稿都需上交。

②《2024-2025学年度优秀班长述职报告》要求真实数据及事实支撑,并提供上述材料中所提及的荣誉、奖励的证明材料。纸质稿与电子稿都需上交。

(3)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①《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登记表》(详见附件14)中照片统一为一寸蓝底彩印,推荐单位意见一栏无需填写,撰写相关材料时,要求真实、丰富。纸质稿与电子稿都需上交。

2.材料上交时间要求

(1)各班须于10月21日晚上19:00前上交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长的上报材料电子稿与纸质稿,其中纸质班级先进事迹和纸质班长述职报告于答辩现场提交;

(2)各班须于10月20日晚上19:00前上交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纸质稿与电子稿相关材料。

3.材料上交地点

(1)校级先进班集体

电子稿:2786215720@qq.com(王梓轩)

纸质稿(除班级先进事迹材料):交至学生寝室

张阳丹 5-415

(2)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电子稿:按年级交至指定邮箱

22级:杨雨欣3344784951@qq.com

23级:李思琪2057064002@qq.com

24级:易漾3289514667@qq.com

纸质稿:按年级分别交至学生寝室

22级:张麒乐5-707

23级:杨静怡5-531

24级:张静静5-729

(3)院级优秀班长

电子稿:黄锦华2930252290@qq.com

纸质稿:学生寝室 张阳丹 5-415

(4)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电子稿:彭毓钰3541125685@qq.com

纸质稿:曾思宇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