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处《关于评定2022——2023学年度校级奖学金、校级经济困难补助的通知》的精神及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校级奖学金、校级经济困难补助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评定小组
组 长:刘祥清
副组长:戴建宇
成 员:刘洁 张明 谭梦 陈蓓 朱轶 彭思思 谢美琳
二、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三、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籍在册学生。
注:2023级新生不参评此次校级奖学金。
四、评定项目及金额
一等奖学金,每人奖金1200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奖金800元;
三等奖学金,每人奖金600元。
五、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奖学金等级评定条件:
(1)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在班上前5名以内,各门功课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居班上前5名,各科成绩均为75分(含)以上,考查科目成绩为良好以上;
(2)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在班上前8名以内,各门功课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居班上前10名,各科成绩均为70分(含)以上,考查科目成绩为中等以上;
(3)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在班上前10名以内,各门功课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居班上前15名,各科成绩及格,考查科目成绩为合格以上。
六、材料要求
(一)一等奖学金
1.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2022-2023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各班级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符合一等奖学金条件的学生自行申报,递交申请表至班级负责人处(详见附件2);原则上以客观的综合测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为主要评定依据;如果符合条件的同学数量多于分配的名额数量时,则按照年度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评定(年度综合分=年度综合测评40%+年度学习成绩60%)。班级相关负责人将申报人信息填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2022-2023年度校级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3)。
2. 班级负责人将各类材料纸质稿(其中汇总稿一式两份)审核过后交至相应辅导员老师;电子稿(只需交汇总表)发至邮箱wyxszhzx@163.com(重命名为为“班级简称—校一等奖”,如“20英语1班—校一等奖”)。辅导员老师审核过后将已签字的纸质汇总表交至刘洁老师处。
3.各班级上交材料截止日期为10月13日17时。
4.10月15日公示一等奖学金名单,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拨打“外国语学工办”电话82841078反映。
(二)二、三等奖学金
1.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2022-2023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各班级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符合一等奖学金条件的学生自行申报,递交申请表至班级负责人处(详见附件2);原则上以客观的综合测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为主要评定依据;如果符合条件的同学数量多于分配的名额数量时,则按照年度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评定(年度综合分=年度综合测评40%+年度学习成绩60%)。班级相关负责人将申报人信息填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2022-2023年度校级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3)。
2. 班级负责人将各类材料纸质稿(其中汇总稿一式两份)审核过后交至相应辅导员老师;电子稿(只需交汇总表)发至邮箱wyxszhzx@163.com(重命名为“班级简称—校二、三等奖”,如“20英语1班—校二、三等奖”)。辅导员老师审核过后将已签字的纸质汇总表交至刘洁老师处。
3.各班级上交材料截止日期为10月16日中午12时
4.10月18日公示校级奖学金汇总名单,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拨打“外国语学工办”电话82841078反映。
七、评定要求
1.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正公开”的原则。
2.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交材料,如有虚报,责任自负;评选的学生必须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材料。
3.院学工办根据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平时表现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通过公示后,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各班级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各班应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辅导员和学工办提出,以便查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并予以相应处分。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弄虚作假的相关班级,将取消该班级下一年度的参评资格。
八、附件
1.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2022-2023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各班级名额分配表》
2.附件2:《(2022-2023学年)校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附件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2022-2023年度校级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