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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2024年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年10月01日 13:35浏览数:

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评定2024年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新华联助学奖励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

组 长:何培森

副组长:戴建宇 王佳娣 陈艳君

成 员:刘洁 张明 谭梦 陈蓓 朱轶 符杨琪 张蕊

二、评选范围

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在读全日制大学二年级(含)以上优秀贫困本科生(原则上在校期内不重复评奖)。

注:1.2024级新生不参评;

2.四年制免费师范生不参评;

3.六年制免费师范生不参评。

三、金额、等级及推荐名额

新华联助学奖励金为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助学金,奖励不分等级,获奖者每人奖励10000 元。

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学院推选4人到学校参评。

四、评选条件

(1)诚实守信,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2)身心健康,具有积极进取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3)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4)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综测均居班级前五,无任何不及格科目,无任何违纪处分。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6)符合前述条款并积极参加各类学生竞赛,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优先考虑。

五、评选要求

1.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班级被推荐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及个人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3.院学工办根据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平时表现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选确定初步名单,学院党委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通过公示后,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各班级评选小组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各班应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辅导员和学工办提出,以便查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并予以相应处分。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弄虚作假的相关班级,将取消该班级下一年度的参评资格。

六、评选规则

第一步:学院宣传

通过对应班委传达班级全体同学,在学生中大力宣传。

第二步: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提交书面申请。

第三步:资格审查

新华联助学奖励金资格审查由院学工办负责。

第四步:学院评审小组评议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初选名单。

第五步:学院审议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初选名单进行审议。

第六步:公示

新华联助学奖励金公示5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0731—82841078

第七步:学校审核

七、材料要求

1.每位参评学生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1)

(2)个人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充分且如实地阐明申请理由,要求用A4纸打印。

(3)证明材料。凡是在申请书及申请表中所提及的事项,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参评人将材料交给班级负责人,班级负责人审核过后将参评人信息填入汇总表。(详见附件2)。

3.班级负责人审核过后将各类材料纸质稿(汇总表需一式两份)交至相应辅导员老师;电子稿(只需交汇总表)发至邮箱wyxszhzx@163.com(重命名为“班级简称—新华联”,如“21英语1班—新华联”)。辅导员老师审核过后将已签字的纸质汇总表交至刘洁老师处。

4.材料上交时间:

各班级上交材料截止日期为10月8日17时。

八、附件

附件1:《外国语学院2024年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申请表》

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2024年新华联获奖情况汇总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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