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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2023—2024年度校级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年10月01日 13:39浏览数:

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

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经济困难补助评定办法》和《关于评定2023—2024学年度校级奖学金、校级经济困难补助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本次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

组 长:何培森

副组长:戴建宇 王佳娣 陈艳君

成 员:刘洁 张明 谭梦 陈蓓 朱轶 符杨琪 张蕊

、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全日制在籍在册学生。

各个班级可推选参评名额见附件《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校级奖学金班级名额分配表》。

注:2024级新生不参评此次校级奖学金。

四、评定项目及金额

一等奖学金,每人奖金1200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奖金800元;

三等奖学金,每人奖金600元。

五、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奖学金等级评定条件:

(1)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在班上前5名以内,各门功课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居班上前5名,各科成绩均为75分(含)以上,考查科目成绩为良好以上;

(2)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在班上前8名以内,各门功课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居班上前10名,各科成绩均为70分(含)以上,考查科目成绩为中等以上;

(3)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在班上前10名以内,各门功课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居班上前15名,各科成绩及格,考查科目成绩合格以上。

六、推选规则

第一步:学院宣传

通过对应班委传达班级全体同学,在学生中大力宣传。

第二步:个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提交书面申请。

第三步:资格审查

校级奖学金的资格审查由辅导员和班级评定小组负责。

第四步:学院评审小组评议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初选名单。

第五步:学院审议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初选名单进行审议。

第六步:公示

校级奖学金公示5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0731—82841078

第七步:学校审核

七、材料要求

(一)一等奖学金

1.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各班级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符合一等奖学金条件的学生自行申报,递交申请表至班级负责人处(详见附件2);原则上以客观的综合测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为主要评定依据;如果符合条件的同学数量多于分配的名额数量时,则按照年度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评定(年度综合分=年度综合测评40%+年度学习成绩60%)。班级相关负责人将申报人信息填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2023-2024年度校级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3)。

2.班级负责人将各类材料纸质稿(其中汇总稿一式两份)审核过后交至相应辅导员老师;电子稿(只需交汇总表)发至邮箱wyxszhzx@163.com(重命名为“班级简称—校一等奖”,如“21英语1班—校一等奖”)。辅导员老师审核过后将已签字的纸质汇总表交至刘洁老师处。

3.各班级上交材料截止日期为10月9日12时。

(二)二、三等奖学金

1.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各班级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符合一等奖学金条件的学生自行申报,递交申请表至班级负责人处(详见附件2);原则上以客观的综合测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为主要评定依据;如果符合条件的同学数量多于分配的名额数量时,则按照年度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评定(年度综合分=年度综合测评40%+年度学习成绩60%)。班级相关负责人将申报人信息填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2023-2024年度校级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3)。

2.班级负责人将各类材料纸质稿(其中汇总稿一式两份)审核过后交至相应辅导员老师;电子稿(只需交汇总表)发至邮箱wyxszhzx@163.com(重命名为“班级简称—校二、三等奖”,如“21英语1班—校二、三等奖”)。辅导员老师审核过后将已签字的纸质汇总表交至刘洁老师处。

3.各班级上交材料截止日期为10月11日中午12时。

八、评定要求

1.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正公开”的原则。

2.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交材料,如有虚报,责任自负;评选的学生必须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材料。

3.院学工办根据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平时表现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通过公示后,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各班级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各班应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辅导员和学工办提出,以便查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并予以相应处分。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弄虚作假的相关班级,将取消该班级下一年度的参评资格。

5.本班同学不符合条件导致名额剩余时,学院根据年级情况统筹进行调整。

八、附件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各班级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校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2023-2024年度校级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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