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关于高职称、高学历专任教师年度科研、教研和学科建设工作任务及其考核的通知
为提高我院科研整体水平,充分发挥高职称、高学历教师的科研和学科建设作用,根据《外国语学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6-2020)》《外国语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工程实施办法》(湘一师[2010]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党总支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高职称、高学历专任教师年度科研、教研和学科建设工作任务及其考核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一致意见。现印发通知,望遵照执行。
一、基本任务
1. 教授、博士(含在读博士)副教授年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基本任务为:
1)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获得学校科研处核定的科研分。
2)完成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或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已经获得这两类课题之一者,获得课题年之后两年内不做课题申报要求)。
3)主持或主要参加(参与者中排名第1)至少1项校级及其以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建设项目(含校级及其以上在线资源课程、实验实习平台、校级公选课、小学英语系列教材、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等建设项目),或主持院级及其以上教学团队或科研团队,或在学院做学术讲座1次或组织、主持学术沙龙1次。
4)指导青年教师完成论文撰写、或完成课题申报、或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校级讲课比赛获奖。
2. 副教授年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基本任务为:
1)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获得学校科研处核定的科研分。
2)完成学校“科研工作业绩核算办法”(湘一师校字[2019]37号附件4)规定的D2类及以上级别课题申报(已经获得D2类课题者,第二年不做要求)。
3)主持或主要参加(参与者中排名第1)至少1项校级及其以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建设项目(含校级及其以上在线资源课程、实验实习平台、校级公选课、小学英语系列教材、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等建设项目),或主持院级及其以上教学团队或科研团队,或在学院做学术讲座1次或组织、主持学术沙龙1次。
4)发表至少1篇大学学报论文(含其它认定的省级学术论文)。
3. 副教授职称以下的博士(含在读博士)年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任务为:
1)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获得学校科研处核定的科研分。
2)完成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或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已经获得这两类课题之一者,获得课题年之后两年内不做课题申报要求)。
3)主持或主要参加(参与者中排名第1)至少1项校级及其以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建设项目(含校级及其以上在线资源课程、实验实习平台、校级公选课、小学英语系列教材、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等建设项目),或主持院级及其以上教学团队或科研团队,或在学院做学术讲座1次或组织、主持学术沙龙1次。
4)发表至少1篇大学学报论文(含其它认定的省级学术论文)。
二、考核
学院对高职称、高学历专任教师的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完成所有规定工作任务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院级教学团队或科研团队的申报和考核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团队考核合格的认定为团队负责人完成教学团队或科研团队的相关任务。
学院高职称、高学历专任教师的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任务的年度考核纳入学院奖励性绩效分配之中,设单项奖励,奖励额度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评先评优,第二年职称晋升不予推荐。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 本通知所谓“高职称”是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 本通知所谓“高学历”是指博士学位(含在读)。
3. 本通知所谓专任教师是指岗位津贴为A类岗位的任课教师。
4. 本通知所谓年度是指自然年度,即每年1-12月。
5. 本通知所谓的科研是广义的,包含一般意义上的科研和教研工作、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也包括青年教师培养指导、学术讲座和学术指导等。
6. 年满55岁的教授、副教授自愿参加年度科研工作任务考核。不参加考核的不能获得“科研工作任务完成”单项奖。
7. 学院鼓励讲师和助教自愿申请按照博士副教授、副教授、副教授职称以下的博士年度科研工作任务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学院奖励性绩效分配,实行同等额度奖励。考核不合格不做评先评优和第二年职称晋升推荐限制。
8. B类岗位的任课教师自愿申请按照教授或副教授年度科研工作任务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学院奖励性绩效分配,实行同等额度奖励。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会
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