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第三次专题学习。党总支书记李亚林主持,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代表、青年教师代表等参加学习。
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党史学习教育第三专题重点篇目——习近平《做焦裕䘵式的县委书记》,毛泽东《为人民服务》、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陈云《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并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讨论。党总支副书记、院长刘祥清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䘵式的县委书记,要做到“四有”,即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不仅是对县委书记的要求,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要求。“四有”和立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一脉相承,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悟、坚定践行。
会议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规”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会议强调,全体党员要从中汲取教训,清醒认识家风建设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政治责任、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党员干部要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对亲属子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发现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不迈违规违纪的第一步,不犯廉洁从政的第一错。
与会人员还一道学习了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围绕报告内容开展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