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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关于评定2022年度专项奖助学金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年09月28日 15:04浏览数:

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处《关于评定2022年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的通知》、《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度北理徐特立奖学金的通知》和《 关于评定2022年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公益奖学金”的通知》的精神及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新华联助学奖励金、北理徐特立奖学金和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等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

主  任:刘祥清 陈圣白

副主任:禹晗 康响英 刘宇松

成  员:张明 谭梦 毛浩蓉 陈蓓 马红芳 朱轶

二、评定范围

(一)新华联助学奖励金

新华联奖励助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在读全日制大学三、四年级优秀贫困本科生(原则上在校期内不重复评此奖,原则上不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重复)。

(二)北理徐特立奖学金

品德优良、学习勤奋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原则上不可以连续获得奖励)

(三)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

1.新增资助对象:2021、2022级学生

2.已资助对象:2021-2022年度在公益奖学金积分统计达标学生

 

三、评定条件

(一)新华联助学奖励金

(1)诚实守信,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2)身心健康,具有积极进取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3)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4)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综测均居班级前五,无任何不及格科目,无任何违纪处分。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6)符合前述条款并积极参加各类学生竞赛,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优先考虑。

(二)北理徐特立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生活态度积极向上,立志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优良率80%以上,综合素质高;

(3)有发明创造,成果经审查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较高的水平;

(4)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二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在全国性或国家部(委)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5)在全国性高水平的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中获得前三名(三等奖),或在省、市级高水平的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中获得第二名((二等奖);

(6)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参与的科研课题工作中承担主要任务。

(三)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

1.新增资助对象:

(1)2021、2022级学生(城南一、二年级学生不参评);

(2)曾参与、组织或策划公益活动,且未来有意愿参与公益活动;

(3)自愿进入公益奖学金积分评定机制,积分达60及60积分以上可申请下一学年的公益奖学金;

(4)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者优先。

2.已资助对象

(1)2021-2022年度在公益奖学金积分统计达标;

(2)在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纪违规行为,且上学年成绩未挂科;

(3)资助期间积极参与或组织基金会的相关公益活动;

四、评定要求

1.助学奖励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正公开”的原则;

2.各班级被推荐人必须按如实填写申请表;

3. 院学工办根据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平时表现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通过公示后,学院针对候选人的情况签署意见,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各班级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各班应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辅导员和学工办提出,以便查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并予以相应处分。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弄虚作假的相关班级,将取消该班级下一年度的参评资格。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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