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湘一师学字[2022]35号)及我院相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个人报名、各班民主推荐、辅导员老师评定、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拟推选唐明泽等61名学生为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详见附件)。
现将推选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五天(10月25日-2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我院学工办主任张明老师,电话0731-82841078,不接受匿名举报。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