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西部计划相关市州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按照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工作,在青年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现将《2022—2023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省内各市州、高校项目办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部署,结合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7〕85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09〕42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项目实施,优化管理服务,加强政策保障,提升执行效益,突出示范引导,切实推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新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广大西部计划志愿者投身强国伟业、书写奋斗青春。
一、工作内容
2022—2023年度,由中央财政支持,省级财政配套,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西部计划志愿者(包含延期志愿者、新招募志愿者和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到西部基层从事为期1至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实施内容包含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附件1)。岗位设置严格落实基层导向、乡村导向,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当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的乡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全国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调整。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服务期满志愿者扎根当地,深化优秀人才跟踪培养。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西部计划专项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为抓手,进一步凸显西部计划实践育人功能,凸显西部计划志愿性,为广大青年志愿者在实践中搭建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的平台。
二、实施步骤
(一)实施规模和服务岗位
1.服务省实施规模规模(总在岗人数)的确定。湖南省实施规模保持总体上相对稳定,由全国项目办根据国家有关重点工作部署,以及各服务省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研究确定。
2.服务县的审核及申报、确定。湖南省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根据年度西部计划实施规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服务县的实际需求、志愿服务成效、日常管理和就业服务、年度考核等因素进行申报,报请全国项目办审定。
3.服务岗位的确定。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新增服务单位应向县级项目办提交申请,并明确能为志愿者提供免费的住宿和必要的餐费等生活补助。各服务县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工作,并由省级项目办审核确认。岗位类别需从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等专项中选择。其中乡镇及以下服务岗位数需占总比例90%以上,乡村教育专项比例不得低于25%,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比例不得高于10%,其中新增服务县的服务岗位95%以上需设置在乡镇以下。
(二)招募选拔
1.指标确定
分配至各省指标经由全国项目办根据往年实施规模、各省项目执行情况及国家有关重点工作部署确定。省内名额分配将与各高校报名人数、相关专业及服务地需求挂钩。
2.宣传动员
高校项目办需明确一位同志专门负责宣传事宜,采用多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方式,打通招募宣传“最后一公里”,将高校打造成西部计划宣传的“主阵地”。同时做好本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优秀志愿者典型选树工作。深入挖掘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优秀志愿者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广泛动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院系团委、毕业班辅导员、团学骨干、往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等组建宣传队伍,发挥各高校优势,营造西部计划宣传的良好氛围。各高校项目办可将本校西部计划宣传工作新闻报道情况汇总整理后于8月30日前报送到省项目办工作邮箱,宣传情况将作为年度西部计划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
3.选拔标准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志愿者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的前70%。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中共党员、有志愿服务经历、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者优先。在读研究生须获得本校(院、系)及导师的书面同意证明。
4.时间安排
各高校项目办需于5月20日前,组织志愿者报名,在官网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团委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校团委)备案;5月31日前,组织已报名志愿者进行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完成选拔工作;6月10日前,组织入选志愿者参加体检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录入体检结果;6月20日前,完成公示并与志愿者签订一式三份的招募协议书(附件2)寄送至省项目办盖章,并与《确认通知书》一并发回。。
5.主要工作
(1)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各高校项目办于5月31日前,与各院系辅导员积极对接,做好初期审核工作,主要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结合校团委工作安排,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志愿者逐一进行面试、心理测验,结果(附件3)需书面备案并报送省项目办。
(2)统一体检。高校项目办于6月10日前,组织入选志愿者到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含三乙)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先自行垫付,后续按规定额度进行报销。若发现体检未通过的志愿者,可进行复检,再未能通过的志愿者,校团委需及时报省项目办,并择优进行匹配。服务西藏地区志愿者除常规项目检查外,需完成肺通气功能项目检查。(见附件4、附件5)
各高校项目办要按照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体检结果需书面报送省项目办(附件6)。如发现高校项目办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省项目办将予以通报,若因体检把关不严格,导致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既往病复发,其全部责任由招募高校项目办承担,省项目办将核减该高校下一年度的招募指标。
(3)公示和录取志愿者。高校项目办公布拟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加盖高校项目办(团委)公章的志愿者推荐名单于6月20日前报送至省项目办邮箱。省项目办将对各地、各高校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工作环节。
高校项目办在选拔志愿者过程中若发现服务岗位空缺,要及时报备省项目办,沟通更换或退还空缺岗位。同时,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志愿者人才库建设及管理,将报名志愿者全部纳入人才库,以备调换补录,保质保量完成招募任务。
(4)审定确认。省项目办对高校选拔名单进行复核,并委托各高校项目办向通过复核人员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5)教育培训。各高校项目办要落实好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别是研究生支教团的培训,并将相关培训资料留存备份。相关高校项目办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跟踪培养,确保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上岗之前完成所在高校组织的“青马工程”培训。
(6)档案保存。录取志愿者个人档案存放在高校,高校团委需积极沟通学校档案管理有关部门做好档案留存。志愿者党员档案、团员档案在定岗后统一转到服务单位,组织生活在服务地开展。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集中培训和派遣
7月下旬为报到和培训时间,服务省外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件等所需材料,由省项目办组织到服务省进行报到和培训。服务省内志愿者,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为期4天的培训和出征仪式,其中包括2天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西部计划专项培训。省项目办将于7月中旬前确定志愿者培训报到具体地点、日程安排、主要内容、联系方式等,并通知高校项目办及志愿者本人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地项目办将本地区志愿者集中接到服务地。
2.志愿者补招
派遣之前,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省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同等数额选拔补招。补招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派遣上岗。
3.签订三方协议
到达服务地后,志愿者根据省项目办安排,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确认和完善有关信息,进行二次注册,注册完成将作为志愿者系统管理的重要依据。8月15日之前,由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志愿者需按照所签订三方服务协议的服务岗位上岗。
三、政策组织保障
1.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4〕6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特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2.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竭诚为志愿者服务,加强志愿者日常服务管理及就业服务保障等工作。完善考核机制,做好西部计划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使用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加强志愿者上岗培训、日常学习、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教育服务工作。发挥政策导向、事业留人、典型引导和情感因素等作用,鼓励和引导服务期满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为服务期满志愿者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等服务,帮助和引导志愿者自主择业、流动就业。
各级项目办在志愿者岗位对接或日常管理中有疑问、有困难的,可以与省项目办沟通协商解决。
四、资金保障
1.经费保障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地方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年度预算安排,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补贴,承担志愿者保险中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各服务单位可参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给予一定的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按月发放。
2.志愿者保险
省项目办统一为服务省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购买单项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保险生效期为志愿者到服务地报到前3天,保险截止期为志愿者服务期满离开服务地后3天,确保服务期全覆盖。
3.志愿者体检费
全国项目办将在志愿者到岗稳定后,依据各省实际到岗人数拨付至招募省项目办,省项目办根据各高校项目办实际招募人数,凭体检发票原件报销。全国项目2022年体检报销标准可参考2021年报销标准,最终以全国项目办《关于决算2022—2023年度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新招募志愿者体检费的通知》为准,地方项目由服务地项目办统筹进行报销。
4.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西部计划是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引导青年人通过西部基层实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意志品格、升华志愿情怀的实践育人工程。相关市州、高校项目办需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高度重视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切实将西部计划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完善机制
各服务地项目办需做好志愿者在服务地的日常管理,发挥团支部的阵地作用,组织本县区志愿者参与主题学习与专题培训,并做好宣传报道。强调志愿者关怀,在特定节日开展志愿者慰问,增强志愿者在服务地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各高校项目办需注重西部计划实施成效,创新西部计划管理方式,通过志愿者回访、服务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坚定志愿者赴西部基层服务的信念,实现志愿服务的“传帮带”。服务地项目办及高校项目办需做好志愿者后勤保障,就档案管理、学费代偿等政策内容于招募期间做好政策宣讲和解答。
3.加强宣传
各县项目办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西部计划,扩大西部计划综合影响力,同时县项目办与高校项目办需深入挖掘服务期间的优秀志愿者典型,通过组织表彰、事迹宣讲、风采展示等活动,广泛宣传优秀志愿者服务基层感人事迹,更好地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观念,鼓励更多的青年将个人理想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在西部基层火热的实践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
联 系 人:易仁杰
联系电话:0731—88776720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共青团湖南省委1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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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西部计划专项介绍
2.202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3.2022年西部计划面试工作情况统计表
4.2022年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
5.2022年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
6.2022年西部计划体检工作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2022年西部计划专项介绍
专项 名称 |
专项简介 |
选拔标准 |
乡村教育 |
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从事教学等基础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互联网+教育”,推动高校资源参与提升当地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与当地县域教育综合改革。本专项包括研究生支教团。 |
符合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标准,师范类专业优先。 |
服务乡村建设 |
在乡镇及以下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基层单位参与农业科技与管理、现代农民培育、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生态保护等领域参与相关工作。 |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涉农专业,资源环境、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优先。 |
健康乡村 |
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防疫、监测、管理、诊治、关爱乡村医生等工作。在乡村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教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升居民文明卫生素质。 |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医学类专业优先。 |
基层青年 工作 |
在县级及以下共青团、青年之家、团属青年社会组织从事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党务、促进就业创业、预防违法犯罪、志愿服务等青年工作。 |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
乡村社会治理 |
在乡镇部门单位和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养老服务设施等,围绕乡村社会稳定、乡村民生改善、乡村养老育幼、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乡村儿童关爱、乡村文化、乡村体育、平安乡村、乡村社会治理、乡村普法宣传等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务开展工作。 |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法律、经济、中文、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历史、政治、体育等相关专业优先。 |
服务新疆 |
围绕新疆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志愿者在县乡基层单位从事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等工作。 |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师范类、农学类、医学类以及相关理工和人文社会科学类等专业优先,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
服务西藏 |
围绕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志愿者在县乡基层单位从事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等工作。 |
附件2
202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应募方:______________
(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招募方:______________
(招募省(区、市)项目办,以下简称乙方)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2022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
甲方自愿报名参加西部计划。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确定的遴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乙方组织选拔并经全国项目办审定确认后,甲方入选西部计划全国项目,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甲方首次签约期为1年,若申请延长服务期为2年,需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考核合格,并同意延期申请后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西部计划服务岗位规划和各专项行动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
为切实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保证西部计划的顺利实施,受全国项目办委托,甲乙双方就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本协议中规定甲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之权利、义务以《志愿服务条例》作为法律依据。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服务期间,甲方享受服务省统筹发放的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单位交纳部分和服务单位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
2.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09〕42号)和《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2〕2号)的政策支持以及所在省(区、市)和高校出台的相关政策支持。经考核合格的,获得服务鉴定和相应荣誉。
3.首次签约期为3年的志愿者,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照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中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各省(区、市)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照本地出台的相应规定享受有关政策。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 自愿申请参加西部计划,并承诺签订协议后不会因另行择业等原因提前结束服务期。
2. 按照招募省项目办下发的《确认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报到。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事由拖延。
3. 按时参加乙方、高校项目办和服务省项目办组织的集中培训;按照统一安排及时前往相应服务地开展服务,并服从岗位分配。未通过体检和培训考核的,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4. 2022年8月15日前,与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签订2022—2023年度西部计划三方服务协议,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西部计划各项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因不可抗力因素需提前终止协议的,经向所在县项目办提出申请,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和全国项目办同意,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不得单方中止协议。
5. 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
6. 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做好工作交接。
第三条 乙方权利
1. 甲方没有通过体检的,有权将其召回,终止协议;被召回者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2. 甲方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或因其它情况致使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将其召回,终止协议;被召回者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3. 在甲方申请相应政策支持时,有权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组织甲方参加体检、面试和如期赴服务省报到、参加集中培训。
2. 协调服务省,保证甲方在服务期间确有服务岗位,并保证其在服务期满后可按时结束服务。
3. 对甲方报到前的相关事项给予指导和帮助。
4. 根据工作安排,参与甲方服务期间日常管理,并对其给予相应指导和帮助。
5. 甲方服务期满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其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五条 因甲方无故拖延报到、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 因乙方无故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召回甲方,致使其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全国项目办的确认通知书、甲方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第八条 本协议书可以传真方式签订。
第九条 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壹份交给高校项目办留存。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服务期满,协议失效。
第十条 如因本协议书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主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主办公场所所在地)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2022年西部计划面试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校项目办:
参加面试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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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合格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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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试 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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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合格 志愿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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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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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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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项目办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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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
年 月 日 |
注:1、此表由招募高校项目办填写;2、面试工作完成后,签章邮寄至省项目办(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共青团湖南省委114室)
附件4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
(2022年)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十、肺通气功能检查(进藏志愿者)
十一、心理检测
体检医院应为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专门的体检机构,按照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附件5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
(2022年)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心理检测结果显示不宜参加西部计划,或有其他心理疾病、精神疾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注:各地对有较为明显的肢体残疾,或患有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到西部基层从事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工作的,应做好解释说服劝导工作。
附件6
2021年西部计划体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校项目办:
参加体检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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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合格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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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检 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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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合格 志愿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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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医院 名称及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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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项目 |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十、肺通气功能检查(进藏志愿者) 十一、心理检测 由于各地医疗仪器型号、规格、检测试剂、方法不同,各地可依据当地医疗机构通行使用的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
体检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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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项目办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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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
年 月 日 |
注:1、此表由招募高校项目办填写;2、体检工作完成后,签章邮寄至省项目办(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共青团湖南省委1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