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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项目中期检查及项目征集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年10月05日 14:56浏览数:

各学院:

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发展和运营情况,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面向全校学生公开征集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时间:2022年10月中旬

(二)检查方式:以项目自查、现场PPT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

1.项目自查

各创业团队负责人撰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中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并提供项目持续运作的相关佐证材料(如企业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科技成果转化协议或自有专利证书、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证书、员工合同、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的业务合同、银行流水、财务报表等),纸质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送招生就业处(百熙楼407),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 5745413416@qq.com

2.现场汇报

各创业团队负责人提前准备好汇报PPT,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实地检查

招生就业处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实地走访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时间另行通知。学校检查组将根据项目自查、现场汇报、实地检查并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对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是否继续入驻的重要依据。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1)创业项目中途停止的;

(2)没有任何阶段性产品研发或业务拓展的;

(3)不参与中期检查的;

(4)检查组认为不合格的其他情况。

二、项目征集入驻

(一)征集条件

1.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产业、技术政策,方向明确且定位清晰,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较好的成长性。

2.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有详细、操作性较强的计划书,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3.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报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不接收以下项目申报: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和氧吧等。

4.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参加过省级(含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各类科技创新评选并获奖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驻。

5.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为在校师生,要求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师生联合持股比例不低于50%且学生持股比例不低于20%。

6.毕业五年内校友为主体创办的企业,原则上要求校友为企业法人或联合创始人,经评估具有较好成长性,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承诺入驻后1个月内组建不少于5位学生参与的创新创业团队。

(二)项目申报及初审

1.创业团队需提交《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计划书》(附件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2.各学院对创业项目及团队成员资格进行初审,将评审通过的创业项目报招生就业处。

(三)项目评审答辩

招生就业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评审包括通讯评审与现场评审。通讯评审由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和附件材料进行通讯评审。现场评审采取创业团队路演和现场答辩形式,最后确定拟入驻孵化基地的项目或企业名单。

1.答辩时间:2022年10月底

2.答辩方式: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好答辩PPT,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同学申报创业项目,并协调解决学生申报创业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2)请各学院将以上材料于10月20日前交至招生就业处,电子稿发至574543416@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88228196

联系地址:百熙楼407室

附件: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中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3.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计划书

招生就业处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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