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润之英才班”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导师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导师的选聘与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导师制
“润之英才班”实行双导师制。双导师制是以外国学院“润之英才班”学生为教育、服务与管理对象,由外国语学院专业教师(以下简称“校内学业导师”)与中学优秀英语教师(以下简称“校外实践导师”)共同对学生教育教学和成长成才全过程进行指导的制度。
二、双导师工作组织领导
三、双导师任职资格
(一)校内学业导师聘任条件
1.了解基础教育,熟悉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政策和走向,熟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知识结构合理,教育理论扎实,教育教学技能娴熟,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3.具有比较丰富的教研经验和比较强的教研能力,教研成果比较突出。
4.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
(二)校外实践导师聘任条件
1.了解国家、学校有关教师教育的政策、法规,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与敬业精神,愿意为我校润之英才班教育工作作出贡献。
3.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实践工作中业绩良好。
4.原则上为中学在职在岗英语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名师工作坊首席导师。
四、双导师聘任程序
(一)有意申报校内学业导师的,填写《外国语学院“润之英才班”导师情况登记表》,报学院双导师制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
校外实践导师由学院双导师制工作委员会推荐产生。
(二)向“润之英才班”学生公布双导师名单及其拟指导的人数等,学生通过查询所提供的导师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导师选择志愿申请表。
(三)英语系系主任根据双导师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双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如出现各指导教师被选择次数不均衡等现象,由英语系系主任协调安排。
(四)学院双导师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汇总由系主任签名确认的学生双导师制师生名单,报学院批准并存档。
五、双导师工作职责
(一)校内学业导师职责
1.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形成良好的职业意识和专业情意。
2.引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从学习、生活上等全方位对学生作出指导。
3.引导学生参加观察、调查等科研活动和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践项目研究,培养他们科研意识、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
(二)校外实践导师职责
1.引导学生了解基础教育教学、管理现状。
2.对学生进行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认同教育,巩固他们专业情意。
3.指导学生开展从教技能训练,帮助他们完成教育教学技能训练任务。
4.指导学生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以及开展班级管理,指导他们完成教育见习、实习、研习任务。
5.指导学生开展信息化教学实践,帮助他们开展教学案例探究、课程资源开发。
6.引导学生了解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现状,参与指导他们开展基础教育调研和本校教研活动,参与指导他们完成学年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
六、双导师工作考核
(一)导师工作实行考核制
校内学业导师和校外实践导师的工作实行考核制。考核工作由学院双导师制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结项考核。中期考核在第二学年结束时进行。结项考核在第四学年结束时进行。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导师资格。
(二)导师工作考核指标化
校内学业导师和校外实践导师的工作严格依照学院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不合格、合格和优秀三个等级。
(三)工作核算依据
编制、发放《外国语学院“润之英才班”学生双导师制工作记录本》,由学生本人保管。工作记录本设指导过程记录栏,由学生根据导师指导情况随时填写指导内容;设导师指导意见栏,由校内外导师填写并签名;设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登记表,由学生填写。
工作记录本是导师年度工作量核算和导师履职考核的依据,每学年结束时由班主任收回、保存、归档。
(四)考核结果应用
校内学业导师和校外实践导师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导师资格。校内学业导师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评先评优时应适当予以限制;考核合格和优秀的依据学院相关规定计发工作津贴,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校外实践导师考核合格和优秀的,依据学院相关规定计发工作津贴。
七、双导师工作待遇
双导师根据工作情况计发指导工作津贴,每学年发放一次。工作津贴计发由学院双导师制工作委员会管理办公室负责。
外国语学院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