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1-2022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外国语学院19级高招生,19级六年制免费师范生,20级高招生,20级六年制免费师范生,21级高招生,21级六年制免费师范生。可获评人数3人。
二、评定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以下简称《评定办法》,详见附件一)执行。
2,每班级根据《评定办法》中的第六条第一、一款的评选条件最多推荐一人参加学院评定。
3.国奖申请者需要上交的材料:
(1)个人申请书(打印稿)
(2)证书复印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所填的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的证书的复印件)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一式两份+电子稿),国奖的申请审批表头要写清楚学校名称和学年度,不能为空。奖学金表的抬头为2021—2022学年。
(4)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此表由副班填写,详见附件三)
三、材料上报时间:
(1)打印稿:个人申请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证书复印件
9月23日晚上10:00前,申请人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及个人申请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交到5-523寝室。
(2)电子稿: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9月23日晚上10:00前,副班长将申请人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发送至邮箱(1259635921@qq.com)。邮件请以“班级简称+国奖材料”命名,例如:19英语1班国奖材料 、19级811英语班国奖材料,将材料压缩发送。
(3)19级特殊安排
19级副班只需将(1)个人申请书(2)证书复印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4)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于9月23日晚上10点前将四个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259635921@qq.com),秘书部将统一为你们打印。
四、注意事项
(1)将自己的各方面表现叙写清楚。(获奖、任职、社会实践等方面)
(2)参与社会实践、获奖等经历需提供证明或证书的复印件。
(3)所获奖项需按国家级、省级、校级的方式排列(院级奖项不算入)
(4)担任校干、院干、班干在申请表上另做一个表格如下,并由相应证明人(校干—团委老师,院干—张明老师,班干—辅导员)签字盖章:
(4)申请书的格式字体用2018-2019标准文档格式。(A4纸打印)
个人申请书无模板,需自己按照要求内容自行撰写(材料条例清晰,无错别字)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要交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一份,其中打印稿除了签字部分打印出来手写外,其余都是填好了打印出来。
(2)打印时,表格要打在一张纸上正反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必须用A4纸打印,表格填写应当信息完整、准确,纸张上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3)表格中“学号”“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此外“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需要在上交表格时将所获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带来作为证明。
(4)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在200字以上。“推荐理由”由辅导员手写,字数控制在100字以上。“院系意见”100字以上。(因时间有限,先自行填写申请理由。确定正式名单后,再找辅导员及书记填写推荐理由及院系意见。)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2年9月13日